各教学院、校直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暨第十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宜学院教务字〔2020〕113号)及《关于开展第十届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宜学院教务字〔2020〕85号)精神,学校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15日至12月17日止。若对本次评分结果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纪委(监察处)或研究生工作处反映。
联系电话:
纪委(监察处):0795-3201925,
研究生工作处: 0795-3201239。
附件:宜春学院研究生第十七批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专家评审结果
研究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