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管理


宜春学院关于授予周娟等3848名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和艾鹏宇等110名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的决定

作者:文章来源:宜春学院研究生工作处、学科建设处浏览次数:1919发布时间:2019-09-02


艺术字 1

宜学院字〔20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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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关于授予周娟等3848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和艾鹏宇等110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的决定



各教学院、校属各部门(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宜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宜学院字〔2017140)的有关规定,经各教学院学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教务处、学工处分别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969日会议审定,决定授予授予周娟等3848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和艾鹏宇等110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双学士学位(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

1.宜春学院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2.宜春学院2019届普通本科毕业生授予双学士学位名单



             宜 春 学 院

20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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