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教学院:
导师与研究生互选是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规范研究生教学管理,根据我校《硕士研究生与指导教师双向选择实施办法(试行)》,学校拟开展2015级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请相关教学院组织2015级研究生填写《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审批表》,并于11月9日前,将2015级研究生填写完整的《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审批表》纸质稿一份、《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汇总表》一份(加盖院公章)交至研究生工作处(办公楼206室)。我处将于11月13日前组织药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根据2015级研究生填写情况完成填写《指导教师与硕士研究生双向选择审批表》工作。
请相关教学院和导师按照通知准时完成此项工作。
特此通知。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