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所在学院:
为鼓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热爱集体、关心同学,成为具有优良的品质、扎实的基础、较强科研能力的高层次人才,学校将开展2014-2015学年“研究生优秀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本次评选范围是全日制药学硕士专业学位2013级、2014级研究生。2013级研究生未享受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其学业奖学金遴选按照《宜春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2014级研究生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已享受江西省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其校级学业奖学金遴选按照《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2014年以后入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校级学业奖学金遴选按照《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请研究生所在学院组织2013级、2014级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填写相关申报材料(附件1、2、3,表格双面打印),于9月22日前将纸质材料(二份,院领导签字,加盖院公章)交由研究生工作处(办公楼206室)。
特此通知。
附件1:《宜春学院研究生申请“优秀奖学金”审批表》
附件2:《宜春学院申请“三好研究生”审批表》
附件3:《宜春学院申请“优秀研究生干部”审批表》
附件4:《宜春学院研究生优秀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附件5:《宜春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研究生工作处
201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