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工作处、学科建设处工作职责

作者:文章来源:浏览次数:2021发布时间:2015-05-14

(一)研究生工作

1、负责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2、负责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

3、负责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研究生学生管理工作(日常管理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全权负责)。

5、负责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

6、负责研究生就业管理工作。

7、负责研究生合作办学管理工作。

(二)学科建设工作

1、负责学科建设研究的管理工作。

2、负责学科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

3、负责重点学科建设的管理工作。

4、负责一般学科建设的管理工作。

5、负责学科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6、负责申硕学科建设的管理工作。

7、负责硕士专业学位点授权单位的申报和建设工作。

(三)学位工作

1、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本处。负责研究生学位工作的管理(学士学位工作由教务处全权管理,直接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直接对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负责。

2、协调研究生学位、学士学位信息上传工作。

3、负责与省学位办等上级主管部门沟通联系。

(四)合作办学

1、负责研究生层面的合作办学工作;

2、组织协调全校各部门所负责的合作办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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